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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外国语学院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顺利举行,根据《华中农业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实施条例》,经学院党政联席办会会议研究,对学院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作出如下规定:
(一)拟定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起草学院教代会代表产生及管理办法。
(二)组织选举代表。
(三)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四)发出征集提案通知,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
( 提案征集结束后,由筹备领导小组进行登记、分类,并审查立案。提案一经立案即成议案)。
(五)提出大会中心议题。
(六)起草学院工作报告、专题报告及其它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和决定的文件(讨论稿),于会前10天印发给教代会代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七)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
(二级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一般由党、政、工负责人、教师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党、政、工负责人不是正式代表的,可以由正式代表中的党、政、工其他负责人参加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经筹备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提交预备会议选举。)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二OO八年十一月六日